布殊 2021.11.17
問:
自性的良知與意識的認知,如何分別?如何合一?
答:
自性就是良知,良知就是自性,意識是在良知外圍形成的一種能分別的意識。這種意識是是因為自己本心的光明不夠,看不清楚,需要判斷、分別時而產生的。打個比方,大白天你可以看到一百米外的東西,到了晚上七、八點鐘以後,光線不夠時,往往只看得到影子,只好對著影子猜看到的是什麼,就開始在分別。
同一個道理,如果你時時刻刻用的是良知,一切盡收眼底,就不需要用意識去分別;有了無明之後,本心的光透不出來,就黑暗了,所以你就看不清楚,於是乎分別意識(即表層意識)就升起來了,這就是良知跟意識的差別。
所以古人講「捨識用根」,用什麼根?就是用良知(詳交光大師在《楞嚴經》註解)。當你用良知來覺察,就如同正中午十二點的太陽,無物不照,無物不見,無所不明。心光被遮蔽的越深,就有越強烈的分別心,越強大的表層意識,在一般人看來以為思維水準有多高,能力有多強大,其實這是無明厚重,真正大智慧的人哪裡需要用分別心,他一看就明白了。所以,少用分別心,多除掉這些習氣,讓自性的光明透出來,就是修行之道。
良知與意識本來就是一,不是二,所以不需合一,只需要除掉「是非人我」的習氣,它本來就是一,尤其是你的智慧開啟時,就更不需要用分别意識了,因為無論你的意識鍛煉的多厲害,都不過是良知的十分之一的功能,甚至十分之一都不到。所以重點是把你的本性凸顯,把你的習氣銷融,讓自性光明來主宰你的生活,一生就大明大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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