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六祖坛经》机缘品第七(9)

《六祖坛经》机缘品第七(9) 150 150 einsja

布殊 2022.02.23

《六祖坛经》

僧志道,广州南海人也,请益曰:“学人自出家,览涅盘经,十载有余,未明大意,愿和尚垂诲。”
师曰:“汝何处未明?”
曰:“诸行无常,是生灭法,生灭灭已,寂灭为樂;于此疑惑。”
师曰:“汝作么生疑?”
曰:“一切众生,当有二身;谓色身、法身也。色身无常,有生有灭;法身有常,无知无觉。经云:“生灭灭已,寂灭为樂”者, 不审何身寂灭?何身受樂?若色身者,色身灭时,四大分散,全然是苦,苦不可言樂。若法身寂灭,印同草木瓦石,谁当受樂?又,法性是生灭之体,五蕴是生灭之用;一体五用,生灭是常;生则从体起用,灭则摄用归体。若听更生,即有情之類,不断不灭;若不听更生,则永归寂灭,同于无情之物。如是则一切诸法被涅盘之所禁伏,尚不得生,何樂之有?”

师曰:“汝是释子,何习外道断常邪見,而议最上乘法?据汝所說,即色身外别有法身,離生灭求于寂灭;又推涅盘常樂,言有身受用,斯乃执吝生死,耽着世樂。汝今当知,佛为一切迷人,认五蕴和合为自体相;分别一切法为外尘相。好生惡死,念念迁流,不知梦幻虚假,枉受輪回,以常樂涅盘,翻为苦相,终日驰求;佛愍此故,乃示涅盘真樂。剎那无有生相,剎那无有灭相,更无生灭可灭,是则寂灭现前,当现前时,亦无现前之量,乃谓常樂。…”

内容包含:
(1)六祖坛经公案-志道。
(2)离开假相得真相。

Visits: 22

中华金刚般若禅学会

地址:新竹县宝山乡油田村油石路8巷8号
本会电话: 03-576 9388
联络信箱: jinganbore1010@gmail.com
Line ID: 0905075585
wechat ID: k0905075585

内政部核准立案台内团字第1060075636号
新竹地方法院核准106证社字第18号

©中华金刚般若禅学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