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殊 2021.07.20
問:
「為人演說」或看到他人的錯誤而不說,怎麼會是和大家一起共修呢?
答:
「說」只是把看到的講出來而已,而「為人演說」是一種表演,特別是在不能說的時候來用的,目的是什麼?自己做給他看,直到他看明白為止。古人講「風行草偃」是指上位的人以身作則給下位的人學習,其實,無論是上對下、下對上或平輩間都可以用這個方法的。
只是每個人的無明的厚薄不同、觀察力不同,所以看明白所需要的時間也不同,有的人一下子就明白了,有的人這輩子雖然沒明白,因為串習,在下輩子明白了,有的人可能好幾輩子都不明白。所以,不要單憑某一個方面來判斷,最好是能聽得進的就講給他聽,聽不進、不能講的,就不斷地做給他看,就是演說。
《指月錄》第十七卷裡有個禪宗公案,講有位徒弟侍奉師父,每次供餐時,師父就拿起一個胡餅問徒弟說:「這是什麼?」徒弟就回答:「是胡餅。」然後徒弟就退下離開了。第二天,師父又拿著一個餅問徒弟是什麼,就一直這樣問,問了三十年。終於有一天師父問那什麼時,徒弟大徹大悟,跪在地上說:「師父,感謝你!」師父說:「你感謝我什麼?」徒弟說:「你問了三十年我才搞明白。」這位師父為了度一個人,沒有多餘的話,但是用了三十年,這是多麼高的耐心。反過來說,才講幾句話就受不了,就要翻臉了,修養在哪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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