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殊 2020.06.27
问:
金刚经第三品讲“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,所有一切众生之类,若卵生…,若是灭度无量无边众生,实无众生得灭度者。”在第二十八品又讲“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,是故说不受福德。”如果做一件件帮助他人的事,不形于色、不露马脚、也不告诉当事人、心中也没有存着太多其他期待,但是在看到对方很开心,自己还是忍不住有点高兴时,算不算贪着?
答:
不算贪着,偷着乐没事的,只要不是一开心就好几天,那就不好了,开心是正常的,那叫法喜充满,可是过一段时间就要把它放下,不要执着,把它忘掉了就没有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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