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悟的條件

開悟的條件 150 150 einsja

布殊 2015.08.19

達摩祖師曾說「外息諸源,內心無喘,心如牆壁,可以入道」,說明了悟道的三項條件,你必須給自已創造這樣的條件,才有可能頓悟。古人寫文章用的語句非常精簡,要用心體會才能瞭解深層的涵義,我用個人修行的體悟,重新詮釋一下這四句話。

一、外息諸緣
諸緣是什麼緣?指的是身外世界的種種,這些與你無相關,但又糾纏不清、擺脫不掉的一切。每天睜開眼睛看到的生活,柴米油鹽醬醋茶,家人子女,公司行號的開支,新聞報導哪個地方發生重大事故,除非要去那裡旅行,否則跟你沒關係,這些都是外緣,要把這些紛擾停息下來。只有停息下來,才能獲得休息。或許沒辦法一下子完全斷掉,那就暫時放下,不去想它。無論是打坐、誦經、吃飯,還是看電視,每天都騰出1至2小時讓自己休息一下,這樣才能走更長遠的路。

做到能暫時放下後,就要更進一步增加放下的時間和事物項目的難度。外息諸緣的「諸」字是「所有」的意思,那麼,在誦經、打坐參禪、吃齋念佛的時候有沒有息掉外緣?這個方法是用一緣代萬緣,而這個緣是「佛緣」。比如「念佛」,念著、念著,慢慢地,所有的緣分都放下了,所有的心結、執著也放下了,但還是斷不了。因為生生世世總會有怨懟,總會有冤親債主!如果沒有,就不會投生到地球,直接前往淨土去了。所以,出生到地球上,就是因為還有債沒還,緣還斷不掉,這些冤親債主還要找你討,但是短暫休息是可以的!

二、內心無喘
古大德修行,為什麼要躲到深山老林裡去?就是為了要斷息外緣,一旦達到外緣停息,內心便沒有糾纏,什麼事都沒有了。建立道場也是這個目的,來到道場,暫時把外面的緣放下。但是,內在的糾纏,得靠自己。

這裡的「喘」,不是「哮喘」,不是叫你肺臟無喘,而是要心中無喘。心中累積著一件又一件事,老是停不下來,心很累,那就是喘。縱然身價億萬,天天喝著昂貴的咖啡,心裡不停地擔心兒女、老公、老婆,又擔心財產、房子、颱風,種種外緣糾纏不息,你心裡一定喘的。

心暫時不喘,可以讓你重生心力,把人生的道路繼續走下去,一直都不喘,那就要恭喜你快成佛了。

三、心如牆壁
修行不是要慈悲嗎?為什麼心要像牆壁一樣硬呢?祖師真正的意思是「外頭無論有什麼東西都打不進內心」。

同樣是用一緣代萬緣。專注念佛號時,無論什麼事來,一句佛號就擋住了。專持南無釋迦牟尼佛、南無觀世音菩薩、南無阿彌陀佛等佛號,等同有了擋箭牌,有一支太阿劍,什麼事情來了就斬斷。若是觀想一個種子字、佛菩薩,禮佛拜懺、打坐也可以,甚至是想一句偈語、祖師訓示、師父或老師的話都可以。

未修行時,每顆心的強度不一定都那麼好,要看個人生活的經歷而定。世尊教給世人的,是一種生活態度。修行的目的是要不斷地提高內在的能量、內心的能量,使其愈來愈充實、正面和強大,於是,外在的衝擊傷害就被沖淡了。身體受傷可以施藥治癒,心靈的傷要靠不斷地提高能量來修補。去聽有能量老師的課,就是提高能量的方法之一,持咒、念佛也是,提高到一定程度後,心裡充滿正能量。用正念代替邪念。正念一生,心就如如不動,猶如銅牆鐵壁一般打不穿。

釋迦牟尼佛的堂兄提婆達多用各種極其殘忍的方式加害他,想起以前二人感情這麼好,現在卻變成這樣,難不難過?孔子最得意的弟子顏回,得其教法真傳,無人能出其右,三十幾歲就死了,法根斷了,傷不傷心?全盤繼承陽明學說的徐愛也是三十幾歲就死了,王陽明晚年每每想到此事,不禁仰天長歎。老子是個大成就者,覺得找不到善根大器,無眾生可度,騎著牛要離開中原,一走了之。結果也沒能順利,戍守邊關的太守硬要他留了五千言的《道德經》,才心不甘情不願地放他走。聖人有這麼高的能量與正受,也息不掉這個外緣,只能說當「正受」充實時,外界的傷害變得很小。

那為什麼要讓心變成牆壁呢?只要心門沒關好,邪念就會沖進去,它會在裡面亂砍亂殺,於是傷心、生氣、痛心等一切情緒反應就產生了。到佛堂聽課,只是暫時息掉,總還是要回到現實生活中吧!一定要找一個讓自己心如牆壁方法,讓自己的心強大起來!以後再遇到各種逆緣時,因為能量和正受夠強大,不但不會覺得痛苦、受傷,反而還會憐憫對方。

四、可以入道
這句話不是說做到前面三句話後就可以證果,而是可以悟道,可以踏上修行的正道了,不會有偏差。

前面三句話就是三個條件,「外息諸緣」及「內心無喘」可以幫助第三個條件「心如牆壁」的形成,這三個條件湊足後會相生相長,更會心開一線。這時好消息就要來了,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磕著、碰著就悟道了,也許是你洗澡的時候,也可能是睡覺的時候,也或許是你走路、做飯、騎車、開車的時候,砰一聲!就悟入了。

Visits: 91

中華金剛般若禪學會

地址:新竹縣寶山鄉油田村油石路8巷8號
本會電話:03-576 9388
聯絡信箱:jinganbore1010@gmail.com
Line ID:0905075585
wechat ID:k0905075585

內政部核准立案台內團字第1060075636號
新竹地方法院核准106證社字第18號

©中華金剛般若禪學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