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殊 2019.01.20
我們生活的周遭常出現一種情境,某個人搥著自己的胸口,望天吶喊著「老天爺啊!都沒有人知道我的身心有多麼痛苦、煎熬啊…」。沒錯!肉體會疼痛,個人的內心和情緒上也會感受到痛苦,表示身心的痛苦是兩件事。那有沒有可能身體雖然很痛,可是心很快樂呢?完全有可能!因為身體和心靈是可以分離的。儒、釋、道的精髓都告訴我們身心是可以分離的。
《楞嚴經》二十五圓通章中「身根圓通章」講到畢陵伽婆蹉赤腳在城中乞食時,不小心被毒刺紮了腳,全身都痛。他開始思維,到底是我的身體痛,還是心痛呢?而知道痛的那個「痛」是我?還是「知」是我呢?最後他發覺痛屬於知覺,知道身體痛的那個「知」並不會痛,而且那個「痛」也不是我,「知」才是我,也就是說身體會痛,但是心並不會痛,當下身心忽空,以「身體」覺知來修法悟道,證得阿羅漢。
但是,人往往執著於六根的感受,貪著味道,也貪著六根感官的刺激享受,所以亡不了身。更不知道「知痛知癢」那個「知」就是王陽明講的「良知」,就是「明心見性」的「見性」。而「見性」就是生命的能量泉源,你可以在「知」與「痛(感受)」上面一體兩用,猶如放在天平的兩端。當你擺在「痛(感受)」上面時,就會不斷地分別,本體的能量就不斷的減弱;如果是擺在「知」上,凡事只想「我知道就好了」,除了在身體和心靈方面的痛苦就會減少,在「知」的力量上也會逐漸地愈來越大,煩惱變少,說不定哪一天就亡身了。
在課堂上,你明白了這個道理,恭喜各位,通通開悟了,畢業了。重要的是你能不能保持這個「知」!。當你一離開教室,回到日常生活又被「痛」拉走時,畢業證書就被收回了。如果真正在生活中的每一刻都能實踐,將會在菩提道上大大地邁進一步,只要心中還是存有 「可是我還是煩惱…」這些類似的想法,那你的畢業證書已經還給發證單位了。
《楞嚴經》講「佛問圓通,如我所證,純覺遺身,斯為第一」,其中的「純覺遺身」說的就是當你只有知覺,沒有其他東西留下時,就可以得證無上菩提。無上菩提就這麼簡單,關鍵是你能不能放下那個心,舍不捨得你的身和感受,如果都能舍掉,將會有大樂現前。當你能不斷地回歸「知覺」,有一天你一定會開悟,開悟後再繼續修,修到身體亡掉了,只有那個覺,就能得證無上菩提。
但在生活中我們還有個肉體,怎麼辦?可以採取三七開的辦法。把七分的能量用在良知(知覺)上,三分放在肉體,這樣做,既能覺知身體的感受,也能把大部分的能量放在覺知上,這就是菩薩。既享受現世的生活,又把本心安住在神聖的法界,安住在「天國」,安住在「神」的世界,就是「我與你同在」。當你把個人的知覺擴張融遍了整個身體,然後從一身(自己)到多身(周圍的人),由多身到大身,由大身到法身(遍虛空盡法界),就證法身,成道了。
此時,生命對於你來說,活著就是一種享受,痛苦、快樂都是享受。別以為痛苦不是享受,在熱死人的夏天裡,手上如果有一杯喜歡喝的冰涼飲料,馬上喝一口下去,你會說「哎呀!真是痛快」,所以痛苦是也是種享受。此時,即便明天要死了,今天也不會難過,因為生是永恆的,只是肉體會結束,那個「知」不會。一旦肉體的30%完全融入良知的70%,就回歸了天國,回歸極樂,回歸大圓覺海,回歸生命的海洋,那種快樂、自在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,既可以說是無拘無束,可以感覺到當年佛一出生說的「天上天下唯我獨尊」。
這就像一滴海水滴到太平洋裡全融,「你」沒有了,只剩下「大身」,你還在,「大身」也還在,那種遍融遍攝,重重無盡,就像我現在在這房間裡能看到這本書,是因為這盞燈還是那盞燈,你永遠不知道,就算再精密的儀器也測不出來,因為它們完全地融合了。我們在法界裡面,每個人都是融合在一起的,也就是說,我們原本不分彼此,只因為有了這個肉體,開始感覺我跟你不同,我跟他不同。當你真正悟道後,會發現人人都是一樣的,就不會有強烈的佔有欲,會學安住在人生最大的享受-「分享」之中。
當一個人(一身)覺性圓滿之後,意識就會擴張,能瞭解周圍的人(多身),然後瞭解整個世界、整個宇宙(大身)。換句話說,是整個法界整個宇宙和世界都是相通的,我們怎麼可能一個人苟活或獨存呢?這就是大身的意義。當你就成就了法身,就是佛、上帝,就是真正的與神同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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