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剛經》能淨業障分第十六(一)

《金剛經》能淨業障分第十六(一) 150 150 einsja

布殊 2020.09.08

《金剛經》:「復次,須菩提!善男子、善女人,受持、讀誦此經,若為人輕賤,是人先世罪業,應墮惡道。以今世人輕賤故,先世罪業,即為消滅,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須菩提!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,於然燈佛前,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,悉皆供養承事,無空過者。若復有人,於後末世,能受持讀誦此經,所得功德,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,百分不及一,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。」
內容包含:
(1)讀誦《金剛經》還是被人輕賤,怎麼回事?
(2)持誦《金剛經》如同供養諸佛?

Visits: 36

中華金剛般若禪學會

地址:新竹縣寶山鄉油田村油石路8巷8號
本會電話:03-576 9388
聯絡信箱:jinganbore1010@gmail.com
Line ID:0905075585
wechat ID:k0905075585

內政部核准立案台內團字第1060075636號
新竹地方法院核准106證社字第18號

©中華金剛般若禪學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