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六祖壇經》般若品第二(41)

《六祖壇經》般若品第二(41) 150 150 einsja

布殊 2021.09.28

《六祖壇經》
善知識,後代得吾法者,將此頓教法們,於同見同行,發願受持,如事佛故,終身而不退者,定入聖位。然須傳授從上以來默傳分付,不得匿其正法;若不同見同行,在別法中,不得傳付。損彼前人,究竟無益。恐愚人不解,謗此法門,百劫千生,斷佛種性。

內容包含:
(1)十方同聚會,個個學無為。此是選佛場,心空及第歸。
(2)不同見、不同行時,應當如何?
(3)毀謗正法,因果嚴重。

Visits: 21

中華金剛般若禪學會

地址:新竹縣寶山鄉油田村油石路8巷8號
本會電話:03-576 9388
聯絡信箱:jinganbore1010@gmail.com
Line ID:0905075585
wechat ID:k0905075585

內政部核准立案台內團字第1060075636號
新竹地方法院核准106證社字第18號

©中華金剛般若禪學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