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六祖壇經》定慧品第四(1)

《六祖壇經》定慧品第四(1) 150 150 einsja

布殊 2021.12.07

《六祖壇經》
師示眾云:「善知識!我此法門,以定慧為本,大眾勿迷。言定慧別,定慧一體,不是二;定是慧體,慧是定用,即慧之時定在慧,即定之時慧在定。若識此義,即是定慧等學。諸學道人,莫言先定發慧,先慧發定各別。作此見者,法有二相,口說善語,心中不善,空有定慧,定慧不等;若心口俱善,內外一種,定慧即等。」

自悟修行,不在於諍;若諍先後,即同迷人。不斷勝負,卻增我法,不離四相。善知識!定慧猶如何等?猶如燈光。有燈即光,無燈即暗;燈是光之體,光是燈之用。名雖有二,體本同一。此定慧法,亦復如是。

內容包含:
「定」、「慧」關係、先後、作用等解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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